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4-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公司总裁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林聪先生、崔龙镇先生、吴海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上述人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简历详见《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附件。
上述人员具备履行职责相应的任职资格与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4-004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19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月24日上午在青岛市崂山区半岛国际大厦19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董事范厚义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国平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适应发展要求,构建面向客户的现代化组织架构和科学决策体系,优化资源配置,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公司聘任林聪先生、崔龙镇先生、吴海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详见附件)。上述人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表决结果如下:
(1)聘任林聪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聘任崔龙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聘任吴海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4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林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1年出生,汽车工程硕士。曾任沈阳金杯江森自控(Johnson Controls)内饰件有限公司工程总监、销售总监、宝马座椅事业部总监;吉利汽车集团舒茨曼座椅(宁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奇瑞科技座椅骨架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助理、上海和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职务。
林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崔龙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6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师、项目负责人;一汽大宇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采购科科长;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采购部部长、零部件规划部部长;吉奥汽车有限公司采购部部长;青岛海立达冲压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泰鸿冲压件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现任浙江海联金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职务。
崔龙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2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青岛海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工程师;青岛威奥轨道装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采购部长;公司市场开发部长、采购总监。现任公司供应链配套事业部部长等职务。
吴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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