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丰乐农化提供担保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713     股票简称:丰乐种业  编号:2024-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5月16日,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丰乐农化和丰乐香料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近期与相关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丰乐农化”)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2024年1月24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建支行(简称“工行城建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丰乐农化向工行城建支行办理相关银行业务承担主合同最高额人民币4,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自2024年1月24日至2025年1月24日。

  2024年1月24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简称“建行庐阳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丰乐农化向建行庐阳支行办理相关银行业务承担主合同最高额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自2024年1月24日至2025年1月24日。

  2024年1月24日,本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简称“浙商合肥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丰乐农化向浙商合肥分行办理相关银行业务承担主合同最高额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自2024年1月24日至2025年1月24日。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为了扶持全资子公司的发展,本公司为丰乐农化上述银行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经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详见2023年4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 2023-021、 2023-027号公告),并报经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5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 2023-037号公告),公司为丰乐农化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30,000万元担保,为丰乐香料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12,000万元担保,股东大会通过后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有效,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共为丰乐农化最高额不超过23,500 万元(含本次担保)贷款、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上述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批准额度以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18日

  住所: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

  法定代表人:张帮林

  注册资本:36,000万元

  经营范围:农药批发;农药零售;农药生产;肥料生产;农作物种子进出口;农作物种子经营等。

  股权结构: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丰乐农化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注:或有事项指公司以丰乐农化部分资产作担保进行保全置换,以解封公司被冻结基本账户和被查封土地事宜(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028号公告)

  丰乐农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本公司与工行城建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建支行

  保证人: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内容:债权人按主合同与债务人形成的债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整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二)本公司与建行庐阳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

  保证人: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内容:债权人按主合同与债务人形成的债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整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三)本公司与浙商合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保证人: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内容:债权人按主合同与债务人形成的债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整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汇率变化而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公司为支持丰乐农化顺利开展生产经营工作所做出的决定。丰乐农化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完全能够控制,为其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为35,410万元(其中8,910万元是为张掖丰乐申请并购贷款提供的担保,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占2022年度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18.41%,不存在对全资子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也没有逾期对外担保。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事宜。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与工行城建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丰乐农化);

  3.公司与建行庐州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丰乐农化);

  4.公司与浙商合肥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丰乐农化)。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5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