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4-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孙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素)近日收到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7001016,发证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有效期三年。
山东华素再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2023年度-2025年度)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鉴于山东华素2023年度已根据相关规定暂按15%的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因此,本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备查文件
1、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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