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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 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4-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9日、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和/或子公司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5,052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92,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052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公司和/或子公司2023年度为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普互联”)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为上海优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优寰”)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

  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审议上述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下一年度相应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担保事项具体事宜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为了提升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普互联、上海优寰与上海巨量引擎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巨量引擎”)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CONT20230417382958),公司为新普互联、上海优寰与上海巨量引擎所签署并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生效的《代理商数据推广商务合作协议》项下新普互联、上海优寰应当履行的义务向上海巨量引擎提供保证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7,000万元(此次担保不产生对上海优寰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1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英飞拓: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英飞拓: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英飞拓: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二、本次调剂担保额度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同意,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从新普互联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中调剂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至上海优寰。新普互联和上海优寰的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符合调剂条件。本次担保额度内部调剂完成后,公司和/或子公司2023年度为新普互联提供的担保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调减为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为上海优寰提供担保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调增为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公司本次调剂担保额度属于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进展情况

  鉴于新普互联、上海优寰与上海巨量引擎所签署的《代理商数据推广商务合作协议》已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上海优寰、新普互联已与天津巨量引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巨量引擎”)签订合作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代理商数据推广商务合作协议》(合同编号:CONT20231211272068,以下简称“主合同”),公司拟为主合同项下上海优寰、新普互联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推广费用的支付等)向天津巨量引擎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海优寰、新普互联与海南字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字跳”)、天津巨量引擎拟基于新普互联、上海优寰与天津巨量引擎订立的相关商务合同签订《保理业务合同》,公司拟为上海优寰、新普互联在保理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向海南字跳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为上海优寰、新普互联上述数据推广业务及保理业务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本次担保预计不产生对新普互联的担保额度、不产生对保理业务的担保额度)。

  四、本次调剂主体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新普互联

  1.基本情况

  名称: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669920976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朝阳北路白家楼甲1号北京红庄国际文化保税创新园区E-5-8(1-3层)

  法定代表人:任志刚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广告设计、代理;专业设计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日用品批发;服装服饰批发;文具用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广告制作;广告发布;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新普互联100%股权。

  新普互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以上数据为新普互联合并数据。

  (二)上海优寰

  1.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优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342174289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陈翔路88号7幢2楼A区2135室

  法定代表人:任志刚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6月1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通过新普互联持有上海优寰100%股权。

  上海优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五、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向天津巨量引擎提供担保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上海优寰、新普互联应向天津巨量引擎支付的全部数据推广费用,包括预借款充值额对对应的金额;滞纳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因上海优寰、新普互联违反主合同约定而应承担的全部费用和应赔偿的全部损失;手续费等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天津巨量引擎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及保全担保费(或保全保险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等);以及上海优寰、新普互联应当向天津巨量引擎支付的所有其他费用和款项。

  2.保证金额:本合同项下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伍仟万元整人民币。

  3.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向海南字跳提供担保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范围:除了保理合同项下欠付的应收账款金额、罚息及其它应付款项外,还及于由此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海南字跳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等),以及上海优寰、新普互联应当向海南字跳支付的所有其他费用和款项(统称“被担保债务”)。

  2.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期间:至被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本次担保尚未正式签署相关协议,上述协议的主要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担保审议情况: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经内部调剂后公司和/或子公司为上海优寰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上海优寰的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可用担保额度为4,000万元人民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若上述担保额度全部实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9,052万元(共同担保不再重复计算,不含已履行完担保义务的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87.17%。上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拟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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