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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理财金额:5,000.00万元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欣药业”)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购买理财产品5,000.00万元(含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闲置募集资金理财额度。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渤海银行【WBS233095】结构性存款、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滚动开放型14天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渤海银行【WBS233095】结构性存款理财期限为92天;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滚动开放型14天产品理财期限每14天为一个投资周期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操作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60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1.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66,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5,653,163.2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10,346,836.79元。大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3-00045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户存储情况

  

  (三)委托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拟采取的具体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投资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公司具体操作部门将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有)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理财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渤海银行【WBS233095】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银行结构性存款

  3、产品认购金额:3,000.00万元

  4、产品成立日:2024年1月23日

  5、产品到期日:2024年04月24日

  6、预期年化收益率:1.60%--2.90%

  7、币种:人民币

  8、产品期限:92天

  9、收益分配方式:到期后一次性支付本金及收益

  10、产品开放日及开放时间:2024年1月19日

  11、交易杠杆倍数:无

  12、流动性安排:无

  13、清算交收原则:无

  14、资金支付方式:账户中直接划付

  15、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无

  16、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7、违约责任:无

  18、协议签署日期:2024年1月19日

  (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滚动开放型14天产品

  2、产品类型:银行结构性存款

  3、产品认购金额:2,000.00万元

  4、产品成立日:2024年1月23日

  5、产品到期日:2025年1月23日

  6、预期年化收益率:0.35%--5.63%

  7、币种:人民币

  8、产品期限:每14天为一个投资周期,最长持有不超过12个月

  9、收益分配方式:每14天分配一次收益

  10、产品开放日及开放时间:平安银行网点营业时间及网上银行24小时

  11、交易杠杆倍数:无

  12、流动性安排:无

  13、清算交收原则:无

  14、资金支付方式:账户中直接划付

  15、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无

  16、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7、违约责任:无

  18、协议签署日期:2024年1月23日

  (三)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渤海银行【WBS233095】结构性存款、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滚动开放型14天产品的资金投向为银行理财资金池。

  (四)本次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投资金额为5,000.00万元,投资期限短,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1、渤海银行【WBS233096】结构性存款的委托理财受托方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9668);

  2、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滚动开放型14天产品的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000001);

  上述受托方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2022年及2023年9月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2023年0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52,507.44万元(含所有未到期理财),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总金额21,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回的理财产品金额为5,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98%。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选择保本短期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其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属于现金管理范畴,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浮动收益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并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2023年8月18日起12个月,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续存。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单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赎回日可晚于授权期截止日,且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操作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的相关决策程序、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辰欣药业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闲置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5,000.00万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6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欣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月25日在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4 年1月19日以电子邮件、微信、OA系统、电话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杜振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提请股东大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进行换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拟提名王唯佳女士、张自然先生、蔡文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附后)。

  上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6名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独立董事组成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任职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现任独立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可自动卸任。

  董事会对各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提名王唯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提名张自然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提名蔡文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会议,经审议,提名委员会认为:综合考虑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结构、现任职位、履职经历,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提名王唯佳女士、张自然先生、蔡文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会议同意提请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含6个子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含3个子议案)、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含2个子议案)。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待定,后续根据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后再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其他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孙新生先生、蔡弘女士、张宏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公司对孙新生先生、蔡弘女士、张宏女士在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和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报备文件

  1、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5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唯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生,大学学历,正高级经济师,山东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1985年7月-2005年5月山东济南医药采购供应站任财务物价处副处长,2005年5月-2007年5月任山东省医药集团  协会秘书处主管;2007年5月起借调省医药行业协会秘书处工作历任副秘书长、秘书长,2013年1月起调任山东省医药行业协会专职秘书长、常务副会长,现任省医药行业协会执行会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唯佳女士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张自然,男,1965年生,医学博士,制药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1991年毕业于华西医科大学(现合并到四川大学)后,赴University of St Andrews(英国)、上海中医药大学就读。1995年赴A&Z Pharmaceutical, Inc.(美国)工作。回国后先后任职于丽珠医药集团、上海医药集团、神威药业集团。现任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特邀副会长,兼医药政策法规专业委员会主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成本调查中心专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自然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蔡文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年生,山东财经大学副教授,燕山学院教授,山东省教育审计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1996年9月-2006年3月在原山东经济学院财务处工作;2006年4月-2011年9月在原山东经济学院资产处工作;2011年9月至今在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工作,副院长。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文春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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