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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 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24-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人债权人原由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尼机电”)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司法执行追回及回购股票注销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发布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司法执行追回及回购股票注销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公司先后于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25日,分别注销了持有的69,806,861股、4,051,415股康尼机电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93,275,484股变更为919,417,20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股票注销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和2024年1月25日披露的《关于收到相关司法执行股票及注销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其他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注销部分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接到公司发出的债权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本通知规定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3月11日,工作日8:00-17:00。

  2、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模范中路39号

  3、联系人:康尼机电证券法律部

  4、联系电话:025-83497082

  5、电子邮箱:ir@kangni.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传真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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