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阳智能”)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拟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 增持计划进展情况:截至2024年1月25日止,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833,4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2,271,759,206股)的0.04%,增持金额为9,998,880.00元。增持计划未实施完毕。
●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政策或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增持主体的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张传卫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增持计划公告日,张传卫先生与吴玲女士(张传卫之妻)和张瑞先生(张传卫之子)通过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集团”)控制公司25.34%的表决权,其本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其他事项说明:由于股东北海瑞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明阳智能2,262,876股,占公司总股本0.10%的股份代表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明阳智能控股股东能投集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传卫先生与吴玲女士和张瑞先生通过能投集团控制公司25.44%的表决权。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增持主体拟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2024年1月25日止,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833,4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2,271,759,206股)的0.04%,增持金额为9,998,880.00元。增持计划未实施完毕。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政策或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4、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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