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57 证券简称:浩辰软件 公告编号:2024-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合作协议系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吴中区人民政府、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工业软件应用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签署的指导性约定,协议签订后,苏州工业软件应用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将与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进一步就实施该协议进行协商,实施的具体成效取决于最终落实情况。
● 本次合作协议对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业绩及未来业绩增长的影响需视后续具体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合作协议的具体推进和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未来项目进展不达预期的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控股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进展情况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与苏州吴中数字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协议书暨合资成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苏州吴中数字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2,100万元,持股比例7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自愿披露签署投资协议书暨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工业软件应用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取得了苏州市吴中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一)公司名称:苏州工业软件应用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二)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注册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吴中大道1431号苏州(太湖)软件产业园智慧谷园区101室01号
(四)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五)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设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控股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基本情况
2024年1月27日,控股子公司苏州工业软件应用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与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吴中区人民政府、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签署《苏州工业软件应用创新中心合作落地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各方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在共建苏州工业软件应用创新中心、加快推进工业软件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广等方面开展合作。
(一)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
1、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2、吴中区人民政府
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平安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06日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黔中大道交兴功路华为云数据中心
主要股东: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00%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公司与上述协议各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订的时间、地点
本合作协议于2024年1月27日在苏州市签订。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和审议情况
本次签订的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无需有关部门审批或向有关部门备案。
三、《合作协议》主要条款
(一)合作各方
甲方: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乙方:吴中区人民政府
丙方: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丁方:苏州工业软件应用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1、共建苏州工业软件应用创新中心。
2、加快推进工业软件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广。
3、协助引进培育优秀工业软件企业。
4、培养国产化工业软件研发和应用型人才。
(三)各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和乙方同意在苏州(太湖)软件产业园挂牌成立“苏州工业软件应用创新中心”,由丁方委托丙方运营管理,甲方予以协助。
(2)甲方在“苏州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创新中心建设运营、支持苏州市工业软件企业联合制造业企业开展工业软件联合创新项目。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苏州(太湖)软件产业园为丙方提供办公场地和独立展厅场地,为丁方提供办公场地。
(2)乙方安排配套基础运营费,用于支持创新中心建设运营工作。
(3)乙方统筹安排甲乙两方资金,做好资金的监管和使用。
3、丙方权利和义务
(1)丙方受丁方委托,负责创新中心运营管理工作。
(2)丙方在每协议年结束后,向丁方提交上一年基础运营服务完成情况的完整材料。
(3)丙方以华为云为核心,为苏州市制造业企业联合工业软件企业开展联合创新提供根技术能力;围绕共性问题联合工业软件企业立项联合创新项目,联合打造优秀综合解决方案;并助力苏州市工业软件人才培养。
(4)丙方在甲方指导下组织工业软件联合创新项目申报、创新中心专家组评审、立项、验收等工作。
4、丁方权利和义务
(1)丙丁两方联合开展企业对接服务,协助企业完成项目申报材料的编写和收集工作,并按甲方发布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提交至甲方开展项目备案立项、实施交付和监管工作。
(2)丁方在每协议年结束后,收到丙方提交的上一年基础运营服务完成情况的完整材料后进行打分初审,并报甲方、乙方审批。
(3)丁方在收到乙方拨付的第一协议年基础运营费后向丙方支付基础运营费;第二和第三协议年,丁方依据丙方基础运营费承接指标完成情况,在收到乙方拨付的基础运营费后向丙方支付基础运营费。
(四)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书经四方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后即生效,有效期三年。协议期届满前,四方可继续协商后续服务合作内容和方式。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作有利于充分发挥苏州制造业基础雄厚、应用市场广阔的优势及当地政府的政策支持优势,华为的品牌、技术和生态资源优势,公司的当地软件产业生态优势,促进工业软件企业的自主可控和制造业的工业软件国产化率显著提升,培养苏州工业软件研发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助力苏州打造国际领先的工业软件产业集群,进而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研发人才优势,以及增强下游行业客户对公司软件产品的采购需求。
2、本次合作协议系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吴中区人民政府、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工业软件应用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签署的指导性约定,协议签订后,苏州工业软件应用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将与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进一步就实施该协议进行协商,实施的具体成效取决于最终落实情况。
3、本次合作协议对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业绩及未来业绩增长的影响需视后续具体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五、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合作协议的具体推进和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未来项目进展不达预期的风险等。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跟进事项进展,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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