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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证券代码:600712           编号:临2024-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0万元左右。

  ● 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100万元左右。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0万元左右,与去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

  2.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100万元左右。

  3.本期业绩预告所涉及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49.31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261.37万元。

  (二)每股收益:-0.1184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方面

  百货零售行业呈现复苏态势,实体门店客流量逐步回升,公司对朝阳店布局进行调改,营业收入同比略有增长。

  (二)非经营性损益方面

  公司本期非经营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4535万元。主要因素:一是因公司朝阳店南楼部分房屋被政府征收,可确认资产处置收益约2200万元。二是公司与南宁市标特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购房余款案、购房余款违约金案达成了调解协议,转回以前年度计提预计负债约2100万元。三是公司收到留工补助、稳岗补贴等政府补助约235万元。

  四、风险提示

  应收融资租赁款存在减值风险。公司于2022年6月与广西南宁嘉芬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芬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文化宫店经营场地整体转租给嘉芬公司,于当年确认了“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该经营场地2022年因故未能按时开业,于2023年7月开业,同时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嘉芬公司向公司缴纳了2023年6月至7月租金。2023年10月,因市场原因,经营效果未达预期,嘉芬公司申请缓交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的部分租金。公司出于扶持商户的考虑,同意在应交租金总额及支付方式不变的情况下,缓交部分的租金于此后两年补足。该事项将增加公司应收嘉芬公司融资租赁款预期信用风险。公司根据“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值测试结果计提了坏账准备。

  因合同执行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在公司2023年年报披露前嘉芬公司出现违约,将造成上述会计处理的基础发生变化,造成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最终可能导致业绩预告结果的重大变化。

  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该风险存在的不确定性,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事项

  1.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管理层已就此次业绩预告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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