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4-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保证子公司的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司在2023年度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时提供累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担保审议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详细情况见2023年4月1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铭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铭普”)向江西广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公司全额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为上期担保的延续,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江西铭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江西广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江西铭普电子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所有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法律文书指定履行期间的迟延履行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6、保证期间:三年,自每笔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时起至到期之次日起计算。借款分批到期的,自最后一批借款到期之次日起计算。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累计发生金额为49,944.36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6.31%。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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