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 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4-00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八届监事会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月24日(星期三)以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月29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三人,实际参加监事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与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签署长期贷款协议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为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向国际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申请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1亿美元等值人民币的长期贷款,主要用于本公司河南和广东建设生产和研发设施,及关键治疗领域相关的其他投资等。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4-010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八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月24日(星期三)以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月29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九名。公司三名监事会成员及公司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清楚本次会议议案并无任何异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与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签署长期贷款协议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与国际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以下简称:IFC)签署长期贷款协议,向IFC申请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1亿美元等值人民币、最终还款日不晚于2032年5月15日的长期贷款。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包括董事长)办理公司一切与上述IFC长期贷款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贷款协议和其他IFC融资文件、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等。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函。
详见本公司2024年1月30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与国际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签署长期贷款协议的公告》(临2024-011)。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及薪酬分配的议案》
同意公司依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高管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确定公司高管2023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及年度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函。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俞雄、邱庆丰、林楠棋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4-011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公司与国际金融公司
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
签署长期贷款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际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以下简称:IFC)签署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1亿美元的等值人民币的长期贷款协议。
●贷款期限:最终还款日不晚于2032年5月15日。
●贷款利率:放款时确定的人民币基准利率(RMB Fixed Base Rate)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
●风险提示:
1、IFC在公司(作为借款人)满足一定先决放款条件后才会发放贷款,如果在贷款协议签订后一定时间内未能满足放款先决条件,IFC有权取消全部或尚未发放的贷款,故公司未来可能存在因未能满足放款前提条件而无法实际获得全部贷款金额的风险;
2、本次贷款尚须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外债审核登记以及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外债登记,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024年1月29日,本公司与IFC签署《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贷款协议》,本公司拟向IFC申请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1亿美元等值人民币、最终还款日不晚于2032年5月15日的长期贷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署长期贷款协议基本情况
为满足本公司相关业务的快速发展,充分利用海外资源优势,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IFC申请本金最高不超过1亿美元的等值人民币长期贷款,最终还款日为不晚于2032年5月15日,贷款利率为放款时确定的人民币基准利率(RMB Fixed Base Rate)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该项贷款主要用于本公司在河南和广东建设生产和研发设施,及关键治疗领域相关的其他投资,包括营运资金需求。
2024年1月29日,本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与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签署长期贷款协议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与IFC签署长期贷款协议,向IFC申请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1亿美元等值人民币、最终还款日不晚于2032年5月15日的长期贷款。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包括董事长)办理公司一切与上述IFC长期贷款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贷款协议和其他IFC融资文件、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等。
二、贷款人基本情况
国际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 IFC)是世界银行集团成员,成立于1956年,总部设于美国华盛顿,是全球最大的致力于支持私营部门发展的国际开发机构,其宗旨是促进发展中国家私营部门的发展,帮助新兴市场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创造就业和税收,改善企业治理和环境绩效,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1980年中国恢复在世界银行集团的合法席位,同时成为IFC成员国。IFC是依据成员国间签署的《国际金融公司协定》(以下简称:《协定》)设立的国际组织。中国政府于1984年签发《对国际金融公司协定的确认书》,明确了《协定》在中国的法律地位,确认《协定》在中国具有法律效力。
本公司与IFC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借款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74367T
法定代表人:朱保国
类型:中外合资企业(外资比例低于25%)
注册资本:192,765.5269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2年12月18日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7号健康元药业集团大厦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药品委托生产;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的研发(不含国家保护资源的中药材、中成药秘方产品的研发)、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研发;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研发和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四、贷款协议主要条款
贷款人:IFC
借款人: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1亿美元的等值人民币
贷款期限:最终还款日不晚于2032年5月15日
贷款用途:本次贷款将用于本公司在河南和广东建设生产和研发设施,及关键治疗领域相关的其他投资,包括营运资金需求
贷款利率:放款时确定的人民币基准利率(RMB Fixed Base Rate)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
还款周期及还本付息安排:贷款提款期为贷款协议签订日期至2025年12月15日,贷款宽限期为贷款协议签订日期至2027年5月15日(该期间内之前无需偿还本金,仅需归还利息),从2027年5月15日起分11笔于每年的5月15日和11月15日分期偿还本金,最后一期本金于2032年5月15日还清。贷款付息日为每年的5月15日和11月15日,计息期为自付息日起至紧接下一个付息日的前一天止的每六个月的期间,但适用于每笔放款的第一个计息期除外,该第一个计息期为贷款的每笔放款作出之日起至紧接下一个付息日的前一天止的期间。在符合贷款协议要求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在利率重置日(分别为2027年5月15日和2030年5月15日)重置所适用的人民币基准利率(RMB Fixed Base Rate)。
公司可以主动选择全部或部分地提前偿还贷款;除非IFC另行同意,在约定机制下,可能会触发强制提前还款。
放款方式及条件:IFC将贷款拨付至公司(作为借款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务人在满足贷款协议中约定的相应放款前提条件后即可提取相应贷款,相关放款前提条件主要包括IFC融资文件已签署、已取得贷款相关审批、相关费用已支付、公司未发生违约情形、公司未发生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公司于贷款协议中对IFC已作出的陈述保证仍然真实准确、公司无重大损失或赔偿责任,公司相关财务指标均达标等。
五、本次贷款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IFC申请长期贷款,能有效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求,有效拓展公司多元化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融资支持。
本次贷款主要用于公司河南和广东的建设生产和研发设施,及关键治疗领域相关的其他投资等,有利于公司继续保持高质量持续发展势头,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的战略目标。同时,IFC作为世界银行集团成员,对贷款事项的前期审核与尽职调查有着较高的标准与要求,公司能顺利获得本次长期贷款,得到其对公司业务布局、管理机制与发展前景的高度认可,有利于提升公司在海外市场的信誉度与品牌形象,对公司海外业务的拓展亦能起到积极作用。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与IFC签署长期贷款协议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与IFC签署合计本金总额不超过1亿美元的长期贷款协议,有利于公司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符合公司整体业务需要及战略发展需求;同时公司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审议本次交易事项时履行了法定程序。
本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与IFC签署长期贷款协议。
七、风险提示
1、IFC在公司(作为借款人)满足一定先决放款条件后才会发放贷款,如果在贷款协议签订后一定时间内未能满足放款先决条件,IFC有权取消全部或尚未发放的贷款,故公司未来可能存在因未能满足放款前提条件而无法实际获得全部贷款金额的风险;
2、本次贷款尚须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外债审核登记以及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外债登记,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八、 备查文件
1、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监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公司八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审议事项之独立意见;
4、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本公司与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签署长期贷款协议之审核意见;
5、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的贷款协议。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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