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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修正“宏微转债”转股价格 暨转股停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宏微转债”实施修正条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修正前转股价格:62.35元/股

  ●修正后转股价格:40.00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4年2月1日

  一、本次向下修正“宏微转债”转股价格修正依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2号),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3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3,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83号)”文同意,公司43,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8月1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宏微转债”,债券代码“118040”。

  根据相关规定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宏微转债”自2024年1月3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62.45元/股。因公司实施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转股价格自2023年11月2日起调整为62.3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宏微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截止2024年1月11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62.35元/股×85%=53.00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宏微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

  二、本次向下修正“宏微转债”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宏微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提交至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宏微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宏微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手续。

  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宏微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宏微转债”转股价格由62.35元/股向下修正为40.00元/股。

  三、本次向下修正“宏微转债”转股价格的结果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为37.01元/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为33.77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宏微转债”的转股价格由62.35元/股向下修正为40.00元/股。

  调整后的“宏微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2月1日起生效,“宏微转债”于2024年1月31日停止转股,2024年2月1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000.00万元至13,000.00万元,较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3,129.19万元至5,129.19万元,同比增长39.76%至65.17%。

  (2)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050.00万元至12,050.00万元,较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4,012.33万元至6,012.33万元,同比增长66.45%至99.58%。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2022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870.81万元。

  (二)2022年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037.67万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推行“全面优化管理流程,大力提高运营效率,降低成本提升效益,实现高质量高速发展”方针,公司经营业务稳步发展,整体发展局面良好,主要表现在:

  (一)营收方向:

  强化与各领域核心客户的合作关系,进一步聚焦重点应用领域、重点客户和重点产品。以客户订单及份额的大幅度增长带动公司的高速成长。

  其中,光伏领域销售收入增长100%以上,电动汽车领域销售收入增长80%以上,工控领域销售收入增长20%以上。

  (二)研发方向

  加强新技术、新材料的研究和应用,加快新产品的迭代和系列化推广,关注产品的质量和成本,牢固树立“产品的质量和成本是设计出来的”理念,深入市场一线,了解客户需求,解决客户痛点,立志“成为提供功率半导体器件解决方案的专家”。

  芯片方面,首款1200V SiC MOSFET芯片研发成功,12英寸车规级IGBT芯片导入上量,8英寸FWD正温度系数产品研制成功;模块方面,光伏模块销售突破150万只,其中SiC混合封装模块突破100万只,电动汽车模块销售突破60万只,UPS定制模块进入批量生产阶段。

  (三)产能方向

  模块封测产能建设稳步提升。截止到2023年末,车规级IGBT产线实现全自动化生产,月产能达10万只;光伏IGBT模块生产专线投产,月产能达20万只。

  (四)运营管理方向

  成立光伏、电动汽车、工控产品线。通过产品线的牵引,拉通公司各职能部门资源,实现端到端的客户服务,提升了产品交付能力和服务效率。

  推行管理流程化和IT化,生产自动化和精益化,人员专业化和职业化。提高产品的稳定性和一致性,控制好各运营环节的成本,不仅降低运营过程中的显性成本,还降低隐形成本,关注人效比、费效比和质量成本,提高毛利,增厚利润。

  推行产品全寿命周期质量管理,把质量管理工作落实到每个产品,每个环节,每位员工。质量无小事,质量就是利润,向零缺陷努力。让高质量成为宏微发展的基因!

  (五)业务布局方向

  设立子公司常州芯动能半导体有限公司。聚焦塑封模块,双面和单面散热塑封模块深入布局,拓宽宏微产品型号及在电动汽车等领域的应用范围。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计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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