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4-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预计净利润为正值、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于2023年确认对苏州元禾厚望长芯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利润增加;
2、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顺工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完成搬迁事项,确认资产处置收益;
3、公司于2023年彩屏业务销售额增加,主营业务亏损收窄。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2、鉴于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疑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3年4月28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规定:“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据此,如果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可能会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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