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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ST美盛           公告编号:2024-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预计业绩: 亏损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 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约亏损7500万元 - 9500万元,上年同期净利润亏损7.53亿,增长约87.39% -90.04%,本年亏损原因为应收款项的坏账计提及对外投资减值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ST美盛               公告编号:2024-016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因2022年度被年审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股票交易所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3.1(三)项的规定,于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市规则》9.3.5 条“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披露本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因2022年度被年审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股票交易所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3.1(三)项的规定,于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叠加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二、风险提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9.3.7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2023年度出现前述六个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ST美盛               公告编号:2024-017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5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并在未来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截至2024年1月30日,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10,436,340股,占公司当期总股本的1.15%,成交最高价为1.47元/股,成交最低价为1.3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564,207.2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 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按照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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