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情况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业绩较上年同期增长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本报告期,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收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因《华惠嘉悦汇广场 ABC 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案款3.5亿元,上述执行案款的收回增加公司净利润约6,500万元。
(二)本报告期,公司完成对倍特期货有限公司控股权转让,该事项增加公司净利润约1.5亿元,系非经常性收益。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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