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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榕泰        公告编号:2024-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1)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2)公司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规定的情形,其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2、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榕泰”或“公司”)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00万元至12,75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

  3、预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6,000万元至-13,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继续亏损。

  4、预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30,000万元至45,0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30,000万元至45,000万元。

  5、预计公司2023年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5,000万元至82,500万元。若公司2023年度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6、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但与最终数据有存在偏差的风险,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核算,预计公司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00万元至12,75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

  2、预计公司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6,000万元至-13,000万元。

  3、预计公司2023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000万元至45,0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30,000万元至45,000万元。

  4、预计公司2023年度期末净资产为55,000万元至82,500万元。

  (三)会计师专项说明

  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因财务类退市指标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预计将消除的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因财务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有关情形消除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54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5,291万元。

  (二)每股收益为-1.06元。

  (三)营业收入为42,107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37,156万元。

  (四)期末净资产为-67,274万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将实现扭亏为盈,主要原因如下:

  (一) 主营业务影响:由于公司化工业务近年来持续大额亏损,公司于2022年10月关停了该项业务,该举措消除了该部分亏损业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

  (二) 非经常性损益影响:报告期内,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61)。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本期存在重整收益,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金额预计26,000万元到39,000万元。

  综合上述因素影响,公司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期末净资产转为正值。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情况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目前尚未发现对本次业绩预告准确性构成重大影响的不确定性因素。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五、其他说明事项

  公司因2022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五项“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和第六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最终确定为负值或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榕泰        公告编号:2024-014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

  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榕泰”或“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7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五项“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和第六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规定,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若公司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7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因第9.3.2条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如2023年度报告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五)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

  (六)公司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七)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八)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若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年度报告触及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并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初步沟通,公司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00万元至12,75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6,000万元至-13,00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30,000万元至45,0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30,000万元至45,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5,000万元至82,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和《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因财务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有关情形消除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本期业绩预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初步核算预测数据,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期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但有存在偏差的风险,具体财务数据请以经审计的公司正式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十三号——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本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10个交易日披露1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选定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榕泰                   公告编号:2024-015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榕泰”或“公司”)股票分别于2021年和2022年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9.1条第三项和第9.8.1条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3年4月27日,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3年11月27日,公司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项、第三项和第9.4.1条第七项的情形已消除。目前,公司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五项“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和第六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本月相较上月披露的情况,无实质性进展。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一)制定科学的生产经营计划

  目前公司化工材料业务已全面关停,关停化工材料业务后,公司由化工材料和互联网数据服务的双主营模式变更为互联网数据服务单一主营模式,公司通过扩大运营规模、技术研发创新、人才全面升级等战略部署,最大限度地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并为业务拓展提供充足的动力,多措并举助力互联网数据服务板块发展。

  公司通过重整程序引入重整投资人及增量资金,有效化解公司债务危机,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和财务状况,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数据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二)有效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与盈利能力

  1、提升管理能力,加强成本管控

  公司经营管理层积极采取各项应对措施,保障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稳定;通过司法重整,有效缓解了债务危机、投资者索赔诉讼等一系列难题给公司带来的资金压力。同时顺应市场变化调整产业布局,缓解公司经营压力,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提升管理水平,提高预算调控能力,加强成本费用管理,提高经营效率并优化人员结构,降低管理成本。

  2、加速布局IDC业务

  2024年度,公司继续以IDC数据中心托管、带宽为底座的发展为方向,积极制造IDC周边产品,将链路、裸金属、维保、运维服务等产品相结合,努力拓展市场份额。

  在良好的市场背景下,公司通过巩固与完善互联网企业服务产品、整合现有平台资源、拓展数据中心销售业务、提升资源利用效益、加强成本管控力度等方式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二、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因2022年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3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如公司2023年度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法院已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023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揭阳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粤52破7号之一】,法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该情况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负债结构、改善公司经营状况、加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但如果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五项“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和第六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4条的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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