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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券商债券承销金额超6000亿元 5家头部机构分走近一半“蛋糕”

  本报记者 李  文

  见习记者 方凌晨

  债券承销是券商投行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IPO(首次公开发行)节奏阶段性放缓,发行债券成为市场主体补充流动性的重要方式。截至1月30日,今年以来,券商合计承销债券金额6552.85亿元。同时,券商债券承销竞争加剧,“马太效应”显著。

  “马太效应”显著

  据Wind资讯数据显示,按发行日统计,截至1月30日,今年以来75家券商合计承销债券金额6552.85亿元,其中,有19家券商承销金额在百亿元以上。具体来看,“券商一哥”中信证券以819.84亿元的承销金额位列榜首;另有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华泰证券、中金公司等4家券商债券承销金额均在400亿元以上,分别为646.96亿元、631.64亿元、563.17亿元和438.27亿元。排名前五的券商合计承销金额占比约47%,将债券承销“蛋糕”中的近一半份额纳入囊中。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证券日报》记者分析称:“大型券商在承销方面具有人才优势、渠道优势和品牌优势,能够提供更专业的服务和解决方案,能够更好地满足发行人的需求,更容易获得发行人的信任和投资者的认可。”

  在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研究员杨海平看来,债券发行能否顺利完成,并拿到理想的利率定价,取决于发行主体自身的资质,也与承销商的专业能力和市场影响力有关。大型券商在债券承销方面具有突出的专业能力和市场影响力,这是“马太效应”产生的主要原因。此外,相较于中小券商,大型券商更善于利用自身在客户基础、市场影响力等方面的优势,并将这些优势转化为市场份额。

  不过,在大型券商占据更大优势的债券承销竞争格局中,仍有部分中小券商实现“突围”,跻身前列。在目前承销金额超百亿元的19家券商中,就有中泰证券、天风证券、浙商证券等多家中小型券商在列。同时,部分券商在细分领域具有一定优势,例如,财通证券在公司债承销方面排名靠前,平安证券在金融债承销方面表现较好。

  面临更高要求

  近年来,券商不断深入践行ESG理念,在引导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创新、绿色低碳转型、民营企业等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公司2023年上半年经营数据显示,证券公司承销(管理)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含ABS)融资金额768.74亿元、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融资金额1224.20亿元、民营企业公司债券融资金额1522.41亿元。

  而券商债券承销业务也受到进一步规范。2023年12月29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修订发布《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办法》,以进一步完善券商投行业务质量评价机制,更好发挥激励约束作用。在该次修订中,包括扩大评价范围,在股票保荐业务基础上,进一步纳入债券承销等相关投行业务。

  2023年12月份,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2023年度承销业务评价相关方案,根据相关要求,券商如果想申请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资格”和“主承销业务资格”,需要满足两种不同的评价标准,不达标的券商将被拒之门外。例如,券商申请“承销业务资格”,需要满足基本资质、配售能力、市场参与度等多维度的标准,包括具备一定的展业基础,以及近一年度中国证监会监管评级达到B类及以上、上一年度债务融资工具平均持有量达到150亿元等;申请“主承销业务资格”的券商则面临着更高的要求,如近一年度监管评级达到A类及以上等。

  目前,券商在债券承销展业方面不规范的情况还偶有发生,如相关事项核查不充分、未对业务风险实施有效管控,以及未对业务人员行为进行有效管理等。

  谈及未来券商应如何更好地发力债券承销业务,杨海平表示:“面对债券承销业务激烈竞争的局面,券商应该按照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指引,优化债券承销业务的内部管理,承担好尽职调查和风险控制责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专业化和综合化服务能力。”

  田利辉则认为,未来券商在债券承销方面需要不断加强人才培养,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并创新业务模式,提供更加灵活和个性化的服务。同时,需要拓展销售渠道,提高承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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