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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31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以及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兴隆路12号7幢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桃元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出席主持会议,通过通讯方式参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刁建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67,978,0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7585%,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50,583,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585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17,394,4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1736%。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计2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8,824,4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612%。

  3、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此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拟向丰海海运购置化学品船舶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7,612,2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4618%;反对365,8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53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关联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鼎康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58,6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5.8543%;反对365,8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14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吴永全、顾泽皓;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1日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执行,授权期限与现金管理额度的期限相同。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上述事项明确表示同意,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2)。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已将上述进行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985.00万元全部予以赎回,取得收益5.8447万元,本金及收益合计3,990.8447万元已全部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支行营业部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的方式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目投资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

  5、公司法务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6、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前十二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含本次)

  

  本次赎回后,公司用于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额度合计28,974.00万元,未超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额度范围。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支行营业部相关现金管理赎回凭证。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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