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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4-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共涉及3名股东,限售起始日期为2021年2月4日,发行时承诺限售期为36个月;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4%,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21.97%;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4年2月5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165号)同意,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800万股,并于 2021 年2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43,583.6583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50,383.6583万股。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3年8月25日,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95,238,095股。公司总股本增加为599,074,678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508,053,0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81%;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91,021,583股,占总股本的15.19%。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股东持有的限售股,共涉及3名限售股股东,本次拟解除限售股共计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4%,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2月5日起上市流通。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3名,分别为广东省方见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方见”)、广东迦诺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迦诺”)、吴延红。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上市公告书》、《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作出的承诺具体如下:

  

  

  (二)其他承诺说明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作出的承诺,不存在其他后续追加的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承诺变更的情况。

  (三)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为其提供任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4年2月5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3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注1:吴延红在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根据其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做出的承诺,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为本人直接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即1,750,000股。

  5、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东将自觉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前述规定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注:“本次变动后”表中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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