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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4-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8.14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尚未开始回购股份。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实施回购计划。回购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及核心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将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上述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

  2、截至本次增持计划披露日,本次增持主体持股情况如下:

  

  注:上述股份不包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在员工持股计划中的持股情况,不包含王佶先生在绍兴上虞吉运盛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绍兴上虞吉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里的间接持有份额。

  3、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认可,上述增持主体拟实施增持计划以支持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合计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具体情况如下:

  

  注:成交金额包含交易手续费。

  3、增持价格区间:本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增持主体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增持方式:增持主体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增持主体承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份。

  核心人员承诺将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有关法律法规。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市场情况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对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进行管理,督促增持主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买卖公司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4-009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

  拟增持公司股份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现将有关事项补充、更正说明如下:

  补充、更正前: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合计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具体情况如下:

  

  注:成交金额包含交易手续费。

  补充、更正后: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合计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具体情况如下:

  

  注:成交金额包含交易手续费。

  除上述调整个别增持主体、进一步明确各增持主体的增持计划金额外,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增持方式、增持股份合计金额以及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等增持计划内容均与公司前期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的增持计划内容一致,未发生其他变动。更新后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24-010)。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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