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4-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及董监高人员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董宁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充分激发公司员工积极性,持续建立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并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紧密结合公司利益、股东利益与员工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议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或部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或部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其中超募资金1,100.00万元,剩余为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公司将专注主业、降本增效:不断探索前沿技术,持续推进先进产品开发,为尖端制造装备提供核心检测能力,提升产品技术竞争力和附加值;进一步发挥交叉学科优势,加强多维度信息采集和融合处理能力,不断探索智能制造新场景,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更全面的产品和解决方案,拓展收入增长空间。
3、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切实保证募投项目按规划顺利进行,实现募投项目预期收益,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4、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稳定、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少于公司年均净利润的30%,为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维护广大股东合法权益。
5、加强投资者沟通,树立市场信心。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为股东提供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编制可视化报告,更加生动立体地向投资者展示公司经营业绩;通过股东大会、上交所“e互动”平台、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专线、现场调研、业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建立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并计划2024年度召开不少于2次业绩说明会。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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