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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并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4-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期,因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游族网络”)控股子公司上海游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族信息”)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房产作为抵押,为控股子公司游族信息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大连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8,000万元的抵押担保,同时为游族信息的上述授信额度提供18,000万元的信用担保。

  以上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内及授权范围内。

  (二)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5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其中,预计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预计对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下的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合计不超过250,0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等公告。本次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已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且在担保总额度未突破的前提下,分项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无需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抵押物基本情况

  本次授信申请存在以公司自有产权房屋提供抵押担保的情况,具体如下:

  

  以上房产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游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6月22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银翔路655号406室

  法定代表人:卢静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玩具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日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演出经纪;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音像制品制作;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游族信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游族信息总资产为4,473,778,435.28元,总负债为2,460,439,668.26元,净资产为2,013,338,767.02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71,057,846.12元,利润总额24,351,986.10元,净利润为6,534,691.88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10,290,000.00元(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游族信息总资产为4,807,727,186.58元,总负债为2,778,220,161.00元,净资产为2,029,507,025.58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53,959,250.72元,利润总额12,027,805.21元,净利润为9,852,584.15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4,500,000.00元(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游族信息未进行信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最高债权额:18,000万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甲方为实现债权、担保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评估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担保费、保险公司保单保函费、拍卖费、公告费、电讯费、差旅费、公证费、送达费、鉴定费等)以及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其他所有的应付费用。生效法律文书项下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或延迟履行金。

  (二)《最高额抵押合同》

  抵押人: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最高债权额:18,000万人民币

  抵押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甲方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评估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担保费、保险公司保单保函费、拍卖费、公告费、电讯费、差旅费、公证费、送达费、鉴定费等)以及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其他所有的应付费用。生效法律文书项下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或延迟履行金。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审议的有效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50,0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55.07%;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08,184.2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3.8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的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其他外部单位的担保的情形,也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情形。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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