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02月0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中国证监会《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2)自2024年2月7日起,暂停接受除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外的代销机构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的日累计金额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申请。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的,则将每笔业务根据金额由高至低逐笔累加至100万元的申请确认成功,对于100万元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3)本基金将于2024年2月19日起恢复除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外的代销机构100万元以上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与转换转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4)在本基金限制部分代销机构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与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公司将正常办理本基金的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及直销机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与转换转入业务。
(5)投资者如在节假日前或节假日期间需要使用资金,请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所需时间,并提前预留足够时间提出赎回申请。敬请投资者提前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的不便。
(6)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hina-greenfund.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1000-501)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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