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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8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85456         债券简称:22豫园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4年1月29日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2月2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钱顺江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CFO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总裁胡庭洲先生提名聘任钱顺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执行总裁、CFO,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提名与人力资源委员会审核通过。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CFO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9)

  二、《关于聘任左墨之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总裁胡庭洲先生提名聘任左墨之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裁,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人力资源委员会审核通过。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3日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钱顺江先生及左墨之先生简历

  钱顺江,男,196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会计师。曾任上海庄臣有限公司会计经理,东方海外货柜航运(中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强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兼强生视力保健产品部财务经理、财务总监,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LianlianPayInc.(连连支付)副总裁兼CFO,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及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复星国际副总裁、联席首席投资官、联席首席人力资源官。

  左墨之,男,1978年8月出生,复旦大学硕士研究生,历任:联合利华管理培训生、重点客户经理;强生(中国)有限公司资深通路行销经理;Lumi禄美化妆品有限公司销售总监;可口可乐渠道发展总监;上海传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阿里零售通事业部)资深运营专家等;2021年1月至2024年1月在海尔智家担任副总裁、三翼鸟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0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85456         债券简称:22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张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弛先生因个人发展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张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3日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9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85456         债券简称:22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CFO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裁兼CFO胡庭洲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胡庭洲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CFO职务。胡庭洲先生辞任公司CFO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总裁职务。

  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钱顺江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CFO的议案》,同意聘任钱顺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执行总裁、CFO。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3日

  附:钱顺江先生简历

  钱顺江,男,196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会计师。曾任上海庄臣有限公司会计经理,东方海外货柜航运(中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强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兼强生视力保健产品部财务经理、财务总监,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LianlianPayInc.(连连支付)副总裁兼CFO,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及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复星国际副总裁、联席首席投资官、联席首席人力资源官。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85456         债券简称:22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技”)下属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地投资”)、上海艺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艺中”)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144,369,91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9.37%,本次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及质押后,复地投资及上海艺中累计质押数量为678,166,303股。

  ● 公司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2,409,720,64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1.85%。本次部分股票解押及质押后,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票1,334,935,974股,质押股份占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55.40%。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接到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的告知函,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没有用于后续股票质押的计划,如有变动,复星高科技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 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截止本公告日,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2.10%股份,通过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科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复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复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Phoenix Prestige Limited、上海复颐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润江置业有限公司、南京复久紫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复远越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昌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艺中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川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迈投资有限公司、Spread Grand Limited17家企业持有公司59.75%股份,合计持有公司61.85%股份。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上述17家企业为一致行动人。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98,900,000股,占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股数的4.10%,占公司总股本的2.54%,对应融资余额为人民币33,460万元;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444,080,085股,占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股数的18.43%,占公司总股本的11.40%,对应融资余额为人民币140,420万元。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未来资金还款来源主要包括上市公司分红、投资收益等。

  2、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日常管理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密切关注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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