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编号:临2024-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医药”或“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号)。
公司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本次行权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注1:预留股票期权只授予了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不包括董事及高管;
注2:董事、高管的统计口径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现任董事、高管;
注2:获授的期权数量统计口径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授予总量;
注3:权激励计划总量取自《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2,842.09万份,上述期权授予时公司总股本2,842,089,322股;
注: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注5:对于上表所列的本次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三、根据《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四、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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