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4-006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因公司股价触发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公司确定采取由持股5%以上的股东增持股份的措施稳定股价,增持金额拟不低于人民币4,131.31万元。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截至2023年8月4日在任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不含外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动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拟不低于人民币137.64万元。
● 2023年12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为进一步体现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截至2023年8月4日在任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不含外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将主动增持公司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137.64万元上调至不低于350.00万元。
● 增持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本次增持实施期限内,有关增持主体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7,261,4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14,674.82万元,成交价格区间为每股人民币4.97元至5.69元。
●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稳定股价方案已实施完毕。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包括:
(1)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盛达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
(2)截至2023年8月4日,公司在任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不含外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姚志萍、吴昕颢;
监事:张永欢、朱聿聿;
非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李朝晖、刘永斌、陈蓉蓉、庄海波、郑承满、谢彤华、黄俊猛、周迪祥。
2. 增持主体的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82,202,7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7%;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75,848,1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3%;北京盛达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54,088,9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3%;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2,4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5%;截至2023年8月4日公司在任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不含外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6,4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持股5%以上股东以不低于触发日前最近一个年度自公司获得现金分红总额的10%增持公司股份,即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1,398.39万元,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1,379.96万元,北京盛达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736.86万元,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616.10万元,上述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4,131.31万元。
前述12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不低于触发日上一年度从公司取得税后薪酬总额的10%主动增持公司股份,即主动增持公司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137.64万元。为进一步体现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前述12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将主动增持公司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137.64万元上调至不低于350.00万元。
三、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有关增持主体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7,261,4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14,674.82万元,成交价格区间为每股人民币4.97元至5.69元。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增持公司股份725,3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388.90万元。
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系境外股东,因不符合台湾地区监管办法规范可新增投资大陆相关指标之客观因素,无法履行本次增持义务。为保证本次稳定股价方案能够顺利完成,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积极增持,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盛达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6,536,1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合计增持金额达14,285.92万元,增持金额为持股5%以上股东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盛达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原计划增持总金额4,131.31万元的3.46倍。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股
注:上述增持主体职务情况为截至2023年8月4日在公司的任职情况。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上述增持主体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特此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 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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