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4-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 投资金额:34,000万元整
●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事项已经2024年2月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尚需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2.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全资子公司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行业供需及市场竞争、经营不达预期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公司将加强规范子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及时关注经营运作情况,积极采取有效对策和措施防范和控制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规划,为快速推进高纯电子气体产业链发展,优化完善产能布局,提升行业竞争力,公司拟在内蒙古托克托县成立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呼和浩特公司”)。本次投资后,公司持有呼和浩特公司100%的股权。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已于2024年2月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组建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议案内容为公司拟在内蒙古托克托县成立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名称: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2.注册资本:34,000万元
3.注册地址:内蒙古托克托县产业园东区化工集中区内(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出资方及持股比例:公司持股100%
6.出资方式:货币资金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生产、销售特种气体三氟化氮;工业气体;电子化学品;锂电新材料;有机氟化物;经营本公司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本公司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经营本公司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商品和技术进出口贸易(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商品或技术除外)。(暂定经营范围,最终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及核准登记为准)
以上注册登记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审批部门核准为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呼和浩特公司符合公司发展规划,能够快速推进公司高纯电子气体产业链发展,优化完善产能布局,提升公司行业竞争力。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资子公司呼和浩特公司设立后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尚需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2.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全资子公司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行业供需及市场竞争、经营不达预期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公司将加强规范子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及时关注经营运作情况,积极采取有效对策和措施防范和控制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2月03日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4-002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一期)
● 投资金额:人民币136,300万元整(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
●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事项已经2024年2月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涉及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立项核准或备案同意、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是基于自身战略发展的需要和行业前景综合考虑后拟实施的,但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环保风险等。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规划,为快速推进高纯电子气体产业链发展,优化完善产能布局,提升行业竞争力,公司拟在内蒙古托克托县成立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建设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一期)。本项目总投资为136,300万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已于2024年2月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一期)建议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建设主体: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建设目标:通过本项目建设,新增年产7,500吨三氟化氮、10,000吨超纯氨气、75,000吨液氮的生产能力。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拟在内蒙古托克托县产业园东区化工集中区购置467亩土地使用权(项目用地最终面积以相关部门公布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为准,将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新建生产车间、配套公辅设施及总图工程共计建筑面积44,796平方米,新增工艺设备。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34,000万元,其余全部为贷款。
建设周期:24个月。
建设地点:内蒙古托克托县产业园东区化工集中区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将提高公司高纯电子特种气体的交付能力,助力公司产品及服务更快、更好地响应客户需求,加深客户对公司产品的技术理解和质量信任,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优势;有助于发挥和扩大公司在产品技术、品牌覆盖、市场营销、技术支持与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增强公司核心竞争能力、提高公司综合经济效益。
本次投资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涉及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立项核准或备案同意、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是基于自身战略发展的需要和行业前景综合考虑后拟实施的,但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环保风险等。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2月03日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4-003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特气”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4年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30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宫志刚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电子特气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立项的议案》
为扩大研发场地,提前布局新兴方向,不断丰富产品种类,提高行业竞争力,中船特气体拟在邯郸市肥乡区建设电子特气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投资建设电子特气研发中心。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投资建设电子特气研发中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组建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为快速推进高纯电子气体产业链发展,优化完善产能布局,提升行业竞争力,中船特气拟在内蒙古托克托县成立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设立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一期)建议书的议案》
中船特气拟在内蒙古托克托县成立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建设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一期)。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一期)建议书。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结(预)算审计实施暂行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中船特气工程建设项目的结(预)算审计监督,加强对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结(预)算审计实施暂行办法》。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结(预)算审计实施暂行办法》。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3名委员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集成电路用前驱体工艺开发项目>三个课题立项的议案》
为实现部分电子材料自主可供,保障供应链稳定,中船特气拟开展《集成电路用前驱体工艺开发项目》,本次涉及三个课题的立项。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集成电路用前驱体工艺开发项目》三个课题立项。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议案》
中船特气作为“双百行动”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实行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5)。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2月03日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4-004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电子特气研发中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电子特气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投资金额:人民币7,809万元整(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
●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事项已经2024年2月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是公司基于自身战略发展的需要和行业前景综合考虑后拟实施的,但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和环保风险等。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扩大研发场地,提前布局新兴方向,不断丰富产品种类,提高行业竞争力,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邯郸市肥乡区建设电子特气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总投资概算为7,809万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已于2024年2月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电子特气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立项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建设主体: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目标:通过本项目建设,解决公司当前电子特气及新材料研发场地不足的现实需求,提高电解类和有机合成类产品的工艺原理性研究能力,以及高纯电子气体的电解小试/中试研究能力。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在位于邯郸市肥乡区的现有购置土地上进行建设,新建试验楼等公辅设施及道路、绿化等总图工程,以上新增建筑面积12,120平方米,无新增工艺设备。
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概算为7,809万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7,809万元,全部由公司自筹解决。
建设周期:24个月。
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可为上市公司新产品的研发提供必要支持,丰富产品种类,改善相关的工艺流程,提升相关装置的生产效益。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是公司基于自身战略发展的需要和行业前景综合考虑后拟实施的,但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和环保风险等;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2月03日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4-005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2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邯郸市世纪大街6号派瑞科技产业园9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22日
至2024年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3年 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方式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3、4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上述文件至少应当于2024年2月21日下午15:00前送达到公司。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2月21日,13:30-15: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河北省邯郸市世纪大街6号派瑞科技产业园夜视仪大楼106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邮箱:ir@pericsg.com
电话:0310-7183500
联系人:许晖、李迎敏
公司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世纪大街6号派瑞科技产业园
邮编:057550
(二)本次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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