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4-00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3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2月2日14:00在北京办公区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杜辉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名李晓娴女士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4-005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3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2月2日15:00在北京办公区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长勇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7)。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4-006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杜辉强先生前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晓娴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非职工代表监事补选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7)。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日
附件:李晓娴女士简历
李晓娴,199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律(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等职。现任公司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晓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4-007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28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2月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院世纪财富中心2号楼8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及《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4年2月26日、27日9:3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院世纪财富中心2号楼809。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及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亚涛
联系电话:010-57808558
联系传真:010-57808568
电子邮箱:dmb@rendongholdings.com
5、其他: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住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会议登记方式中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登记后参加会议。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2、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47”,投票简称为“仁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持有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相关提案的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1、委托人为企业法人时需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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