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诉讼事项进展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原告撤诉,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书》。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本次诉讼原告。
3、涉案金额:人民币239,984,916.38元。
4、对公司的影响:鉴于已收到部分工程款项,公司决定撤诉。本次撤诉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建设”)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案号为(2023)粵03民初7007号,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二、诉讼事项的裁定情况
2024年2月1日,宝鹰建设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案号为(2023)粵03民初7007号,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认为,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起诉的请求,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三、累计诉讼、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0,637.7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8%。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7,189.96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447.76万元,具体情况请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撤诉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亦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鉴于已收到部分工程款项,公司决定撤诉。本次撤诉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3、公司将持续关注涉诉事项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
2、起诉书、仲裁申请书、受理(应诉)通知书、传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3日
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注:1、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外,本表仅列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案金额达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案件;
2、除上述列表所示案件及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其他诉讼、仲裁案件共44件(均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案件),合计金额为人民币6,585.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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