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24-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随后陆续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16日、2024年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www.cninfo.com.cn)刊登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4年1月31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止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115,0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50%,最高成交价为15.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5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4,735,247.0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具体如下:
(一)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未在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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