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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4-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元医药”或“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变更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的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潘胜国作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丽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谢中西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负责公司2023年度审计相关工作。鉴于潘胜国和刘丽娟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累计满五年,为更好保持审计独立性,根据容诚会计事务所《执业质量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原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轮换。同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进行内部工作调整。原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潘胜国、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丽娟、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谢中西不再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现委派王艳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叶伟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罗艳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相关工作的项目合伙人为王艳、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王艳和叶伟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罗艳。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艳,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正帆科技、恒立液压、君实生物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叶伟伟,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贝斯美、盛源科技、剧星传媒等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艳,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申通快递、宏正设计、亚迪纳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及独立性情况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艳、签字注册会计师叶伟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3日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4-005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届满及

  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上海真金高技术服务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真金投资”)持有公司4,262,588股股份,占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2.84%;公司股东上海创业接力泰礼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泰礼”)持有公司765,860股股份,占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0.51%、上海含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含泰创投”)持有公司867,385股股份,占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0.58%。上海泰礼、含泰创投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33,245股,占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1.09%;公司股东杭州虎跃永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虎跃永沃”,曾用名:杭州虎跃永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520,100股股份,占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0.35%。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及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并已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因股东自身财务需求及安排,真金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4,262,588股公司股份,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2.84%;上海泰礼、含泰创投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633,245股公司股份,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1.09%;虎跃永沃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520,100股公司股份,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0.35%。

  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因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3年7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股本总数由150,217,339股增至150,387,339股,真金投资的股份持股比例由2.84%被动稀释至2.83%,上海泰礼、含泰创投合计持股比例由1.09%被动稀释至1.09%,虎跃永沃的股份持股比例由0.35%被动稀释至0.35%。(比例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减持情况如下:

  1、2023年7月28日至2024年1月27日期间,真金投资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52,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7%;

  2、2023年7月28日至2024年1月27日期间,上海泰礼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65,86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1%;含泰创投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67,38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8%。上述股东上海泰礼、含泰创投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633,245股,减持比例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9%;

  3、2023年7月28日至2024年1月27日期间,虎跃永沃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股份520,1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5%。

  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上表中“持股比例”以2023年7月21日公司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时的公司总股本150,217,339股为基础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上表中“持股比例”以2023年7月21日公司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时的公司总股本150,217,339股为基础计算。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真金投资、上海泰礼、含泰创投及虎跃永沃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1:减持期间因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3年7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股本总数由150,217,339股增至150,387,339股。上表中“减持比例”及“当前持股比例”以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总股本150,387,339股为基础计算,且比例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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