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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视点:立体化追责退市者 彰显投资者为本理念

  谢若琳

  2月2日,*ST博天连发4则公告称,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停牌起始日为2月5日。这意味着,*ST博天将成为2024年首只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股。

  根据相关公告,*ST博天通过多种方式虚增或虚减营业收入、利润,导致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已经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即公司披露的资产负债表连续2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资产负债表虚假记载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2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合计金额的50%。

  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关键的基础性制度,退市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坚持“应退尽退”。退市新规实施以来,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明显增多,多元化退市渠道逐渐畅通,“有进有出”的良性循环日渐完善。及时淘汰不良企业,为优质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资源和空间,进而推动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上市公司,目前“一退了之”已被“立体化追责”所替代。一方面,监管部门始终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保持“零容忍”,“关口前移”通过问询、约谈等监管措施,加大资本市场防假打假力度,同时坚持“一案多查”,对未勤勉尽责的中介机构一并查处,坚决打破造假“生态圈”。

  另一方面,行政处罚只是追责的起点。“立体化追责”体系下,民事赔偿、刑事追责等手段同步跟进。同时,监管部门支持受到损失的投资者积极运用证券法规定的各项赔偿救济举措,维护自身权益。例如,去年12月底,“泽达易盛案”以调解方式审结,开创了证券集体诉讼和解结案的先河,也为日后投资者维权提供了金融司法实践范本。

  我国股市有2.2亿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在信息、资金、工具运用等方面存在劣势,更容易受到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侵害。要突出“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旗帜鲜明地体现优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就要坚持监管“长牙带刺”,对违法违规行为重拳打击,痛打违法者,让其“倾家荡产、牢底坐穿”。

  正如中国证监会副主席王建军所言,坚持以投资者为本,本立而道生。保护好投资者,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市场一定会走出短期的困扰,回归到稳定健康发展的道路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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