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进展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76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5

  债券代码:113665    债券简称:汇通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提高投资者回报,维护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实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 截至2024年2月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A股普通股股票2,932,500股,占公司最近一次公告的总股本比例为0.63%,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6.39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4.67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17,495,962.00元(不含交易费用)。

  ●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沪市主板市场平稳运行。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忠强先生《关于提议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公司于2023年11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未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48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和《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5)。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最新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A股普通股股票213,200股,占公司最近一次公告的总股本比例为0.05%,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4.71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4.67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14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2月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A股普通股股票2,932,500股,占公司最近一次公告的总股本比例为0.63%,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6.39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4.67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17,495,962.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提高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实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主要措施包括:

  1、公司将始终坚持“厚道,责任,坚持,感恩”的企业精神,努力实现“实业报国,百年汇通”的发展目标。公司将充分利用当前的行业发展机遇,以做好公路工程施工业务为基础,以拓展“一带一路”国际市场及包括雄安新区在内的京津冀等国内重点区域市场为导向,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动力,以技术创新为手段,加快优化业务结构,延伸业务发展方向,打造“研发、设计、采购、施工、运维”一体化的产业格局,坚持打造口碑工程、精品工程、地标工程,“扎根河北、立足京津冀、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积极推动“汇通智造 数字汇通”数字化转型发展,努力打造全国知名城乡建设综合服务运营商,形成资本实业相互协调促进双轮驱动发展的新格局,争做资本市场的优等生,全力建设员工幸福、股东幸福的百年幸福企业,实现公司和员工、公司和股东共同进步致远发展的利益共同体。

  2、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积极推进募投项目进展,实现募投项目预期收益,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3、公司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为股东提供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同时,公司将持续加强投资者沟通,积极建立公开、公平、透明、多维度的投资者沟通渠道,通过“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投资者邮箱、投资者热线、业绩说明会等各种形式保障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保证公司股东平等地享有知情权,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树立市场信心。

  4、公司回购股份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表明了对公司业务态势和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沪市主板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5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