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4-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带任。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物业的议案》。公司于2017年实施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二期),因2024年1月18日为皖新光大阅嘉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皖新光大阅嘉专项计划)存续期内第二个回售行权日,作为过渡性安排,按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方案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先进行部分份额回购,承接后控股股东持有皖新光大阅嘉专项计划下35.57%资产权益,过渡期内,皖新光大阅嘉专项计划下的6家项目公司与公司6家下属公司之间的租赁业务构成了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时公告《关于确认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物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7)。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已完成皖新光大阅嘉专项计划全部份额的转让登记手续,不再持有皖新光大阅嘉专项计划下资产权益,上述份额受让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上述全部份额转让完成后,皖新光大阅嘉专项计划下的6家项目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下属公司与6家项目公司之间的租赁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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