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2024- 004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长范祥福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 公司将持续评估、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方案的具体举措,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股价的长期稳定。
一、 提议回购股份的情况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提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 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 提议人:公司董事长范祥福先生
2、 提议时间:2024年2月4日
(二) 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了不断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董事长范祥福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 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 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经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出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7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4、 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5、 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6、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 回购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 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范祥福先生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 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计划
提议人范祥福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范祥福先生承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 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条件不成熟公司不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授出或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专注公司经营、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继续保持战略定力,聚焦关键举措并快速启动;扎实推进“产品升级创新、品牌高端化、营销突破”三大策略,在品质突破、渠道拓展和消费者培育上持续投入,坚持以长期主义夯实未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同时继续进行远期布局,有序扩充供应链产能与长远储酒规模;不断加强科研创新投资,持续提升品质工艺;优化市场费用的投入费比,加强对人员发展及渠道发展的投入;继续推进ESG各项议程,进一步贯彻落实“真诚出发,启航卓越”的公司文化,不断推动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强化与投资者沟通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为股东提供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同时,公司将继续积极参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各类业绩说明会,并持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平台、投资者关系邮箱、投资者专线、接受现场调研等各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和实施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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