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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A股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24-010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0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披露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2月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公告如下:

  

  注:

  1、公司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一致。

  2、“持股比例”,按公司截至2024年2月1日的总股本2,953,479,839股计算。“股份种类”中,A股指人民币普通股,H股指境外上市外资股。

  3、HKSCC NOMINEES LIMITED 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是代表多个客户持有;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沪港通人民币普通股的名义持有人。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5日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 2024-011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澄清事项的进一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明康德”或“公司”)于2024年1月27日发布了《澄清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5),并于2024年1月30日发布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6),就某项最近提交美国众议院和美国参议院的拟议立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中药明康德被提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和澄清。

  公司已注意到近日公司股票价格和交易量的波动。董事会确认,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日常运营没有重大变化。

  作为一家在亚洲、欧洲和北美均设有运营基地的全球公司,药明康德提供多种一体化研发和生产服务以赋能全球医药和医疗行业。公司既没有人类基因组学业务,公司现有各类业务也不会收集人类基因组数据。而且公司与任何政府或其军事组织均无任何关联关系。公司坚信,药明康德在过去没有、现在和未来都不会对任何国家构成国家安全风险,因此不应在草案中被预定义为“予以关注的生物技术公司”。公司将继续与咨询顾问协力,与草案立法过程相关方开展沟通,草案的内容仍有待进一步审议并可能变更。

  有关公司的信息请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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