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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4-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17日、2023年8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7)。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8月30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二)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已完成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313,4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923%,回购成交最高价为38.05元/股,最低价为20.01元/股,回购均价为26.52元/股,交易总金额为299,995,488.0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内部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注销安排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24年2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11,313,453股,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 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六、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1,313,453股,公司将于2024年2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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