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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收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出具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海通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原委派李欢先生、李欣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现李欣先生因个人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海通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宋震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李欣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李欢先生、宋震寰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李欣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附件:宋震寰先生简历

  宋震寰,现任职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创新融资部,保荐代表人,具有多年投资银行从业经验,先后参与浙江德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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