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保龄宝 股票代码:002286 公告编号:2024-005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龄宝”或“公司”)关于召开第五 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2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核后,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报告》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70,770,58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共计派发29,661,646.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结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2023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转增。
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度-2023年度)》的规定,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控制,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与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禹城农商行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需,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预计与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更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从而更好拓展公司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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