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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高科       公告编号:2024-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投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06,471,8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14%。本次汇投控股质押公司股份5,000,000股后,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38,0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35.69%,占公司总股本的16.11%。

  ● 汇投控股及一致行动人浙江诸暨三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三三”)、丁伊央、丁宏广、丁伊可、丁伯英、丁梅英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2,842,7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0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8,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30.93%,占公司总股本的16.11%。

  一、 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汇投控股的通知,汇投控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其持有的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的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二)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一致行动人丁梅英仅通过汇投控股、诸暨三三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 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汇投控股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汇投控股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质押风险可控,本次办理股份质押不存在强制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平仓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票的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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