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4-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认可,公司采取措施切实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公司良好资本市场形象。
●截至2024年2月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0,037,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31%,购买的最高价为8.22元/股、最低价为5.2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30,492,022.9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2023年12月5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8.5元/股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回购金额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回购股份事宜。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0)《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3-054)。2023年12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6)。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
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2月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0,037,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31%,购买的最高价为8.22元/股、最低价为5.2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30,492,022.9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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