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增强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王顺波先生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继续专注主业和降本增效,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提议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2月6日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王顺波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回购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函》,提议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王顺波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2月6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增强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王顺波先生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
6、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王顺波先生在本次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王顺波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有相关增减持计划,王顺波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王顺波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投同意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一)聚焦主营业务,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主要从事集成电路的封装和测试业务,产品主要应用于射频前端芯片、AP类SoC芯片、触控芯片、WiFi芯片、蓝牙芯片、MCU等物联网芯片、电源管理芯片、计算类芯片、工业类和消费类产品等领域。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先进封装领域的技术创新和工艺改进,在系统级封装(SiP)、高密度细间距凸点倒装产品(FC类产品)等先进封装领域具有较为突出的技术先进性和工艺优势。
未来,一方面,公司将继续坚持大客户战略,继续深耕现有市场,提升现有客户特别是大客户的服务能力,努力提升市场份额,并持续加大新客户的导入力度。另一方面,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自身产品线布局,积极推进Bumping、晶圆级封装等产线的实施,并积极布局Fan-out/2.5D等领域,努力打造成为最具竞争力的一站式 Turnkey 封测基地。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提升自身工艺能力和客户服务能力,从而不断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二)坚定落实股东回报计划
公司将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努力为投资者提供连续、稳定的投资回报,并结合公司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目标,充分考虑到公司利用现金分红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和自有资金情况,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之间的动态平衡,持续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公司将持续通过上市公司公告、投资者交流会、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上证e互动、电话、邮件等诸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与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
三、后续事项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继续专注主业和降本增效,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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