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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A 股简称:广深铁路           股票代码:601333          公告编号: 2024-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2月6日(星期二)以通讯的方式举行。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2月6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所有董事均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副总经理候选人黄武先生亦出席了会议,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半数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韦皓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中所列的各项议题经逐项审议获得一致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决议公告如下:

  一、 选举董事韦皓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其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提出解职或其不再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时为止。

  二、 委任董事韦皓先生为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其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提出解职或其不再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时为止。

  三、委任董事韦皓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提出解职或其不再但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时为止。

  四、委任董事韦皓先生为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要求的公司授权代表,其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提出解职或其不再但任公司董事时为止,其主要职责包括作为香港联交所与公司之间的主要沟通渠道。

  五、委任黄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有关委任黄武先生的详情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A 股简称:广深铁路           股票代码:601333           公告编号:2024-004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星期二)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委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委任黄武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黄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附件:

  黄武先生简历

  黄武,男,197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1992年7月华东交通大学财务专业毕业,2005年7月获得广东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2013年12月获得西南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硕士学位,经济师职称。黄先生于1992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羊城铁路总公司广州列车段财务室会计员、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干部处(党委干部部)人才交流培训中心助理会计师、副主任和政法综治(护路联防)办公室主任,以及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人防战备处处长、保卫部主任兼政法办主任等职务。

  

  证券代码:601333              证券简称:广深铁路            公告编号:2024-002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2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1052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武勇先生因其他原因不能出席及主持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总经理胡酃酃先生担任本次股东大会主席并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均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董事长武勇先生因其他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会主席黄潮新先生因其他公务未出席会议;

  3、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唐向东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选举李松青先生为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其中:第1项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赞成票通过;第2.01、2.02项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所有候选人均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得票数当选。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苏敦渊、欧阳紫琪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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