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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 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码:2024-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采取以下措施,切实“提质增效重回报”,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2月6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徐辉先生《关于提议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徐辉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和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徐辉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使用公司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二)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 回购股份的种类及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 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转让完毕,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调整,则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按调整后的政策实施。

  3、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具体以履行完决策程序后的决议和回购计划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三)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徐辉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徐辉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提议人的承诺提议人徐辉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六) 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专注公司经营,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主要从事过滤材料、烟气净化系列环保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综合服务,主营产品主要包括两大类:除尘过滤材料、烟气脱硝催化剂。凭借持续创新的产品技术研发优势、生产制造优势、先进稳定的生产工艺和良好的项目现场安装调试等技术服务,公司为众多知名及行业标杆客户提供了智慧环保系统解决方案、关键设备及其核心部件。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力、钢铁及焦化、垃圾焚烧、水泥和玻璃等行业和领域,核心用户包括国家电投集团、中电国瑞、龙净环保、山东国舜、清新环境、首钢京唐、中钢天澄、安丰钢铁、海螺水泥、华润水泥等企业,行业地位突出。

  同时公司不断向产业链集群方向延伸:公司子公司安徽康菲尔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环境、土壤及新材料第三方检测业务,拥有CMA及CNAS资质;公司子公司安徽元琛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依托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从事传感器气敏薄膜材料、复合集流体材料、电芯制作及测试等方向的技术研发;公司子公司安徽普瑞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复合集流体中试产线搭建、产品制样测试等产业化落地工作。公司产业链相关布局主要针对我国碳中和、新能源领域面临的关键技术瓶颈,从事节能降碳、电池新材料、新能源安全监测等方向的技术开发和攻关、工程化示范和产业化转化等工作。

  公司将继续加强在新材料的应用领域创新,积极开拓新的产业应用场景。在现有核心技术、产品以及市场资源的基础上,加强研发升级,强化公司在高分子材料方面的优势,集中研发人才资源,加大产品的研发和技术储备,进一步拓展公司的产品线在环保新材料行业的领先地位,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与工艺创新,实现核心产品持续迭代,同时针对不同细分行业工业客户的未来发展战略,提供工业智能化服务,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的功能需求,打造先进水平的功能性材料产品+服务能力;新能源复合集流体材料方向上的研发和制样测试工作也将有序进行,在保障主营业务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的同时,积极关注产品研发进度和市场变化,推动新能源复合集流体产业落地,实现新的增长目标。

  三、 重视投资者回报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对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分配形式、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利润分配决策和实施程序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每年都根据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制定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自上市以来,累计利润分配金额达4,080万元,实施利润分配的年度利润分配金额均达到当年净利润的30%以上。未来公司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使投资者与公司共享发展成果。

  四、 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通过业绩说明会、上交所互动平台、投资者关系专线、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及电子邮件等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回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情况和业务进展的了解,建立了良好的投资者互动机制。公司将积极与投资者保持密切沟通,进一步提升沟通效率与沟通质量,打造高效透明的沟通平台。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并履行实施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公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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