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4-007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张大威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大威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执委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张大威先生已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因辞职而需知会股东的事宜。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业务的正常开展和进行。截至本公告日,张大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由公司首席执行官朱松先生代为履行合规总监及首席风险官职责,代行职务的时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公司董事会对张大威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朱松先生简历。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二月七日
附件:
朱松先生简历
朱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1月出生,2000年7月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国际企业管理专业,获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00年8月至2007年9月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国际业务部汇率、利率及衍生品交易员;2007年10月至2013年12月任职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历任资金总部营销团队主管、资金总部资产管理业务主管、金融市场部资产管理处非标及外币投资负责人;2014年1月至2020年10月任职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资金财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资金管理总部总经理,期间兼任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1月至2023年9月任职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中2021年2月至2023年8月担任西部证券副总经理。2023年10月起,担任华林证券董事、首席执行官、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朱松先生未持有华林证券股份,与持有华林证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华林证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4-006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2月5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并于2024年2月6日完成通讯表决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一、本次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朱松代为履行公司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职责的议案》
张大威先生因个人原因已申请辞去公司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执委会委员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张大威先生辞职后,由公司首席执行官朱松先生代为履行合规总监及首席风险官职责,代行职务的时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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