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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 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82         证券简称: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 本次增持情况:公司部分实际控制人于2024年2月7日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共计741,2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

  ● 后续增持计划: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总经理李广庆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与后续增持合计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 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可能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

  一、稳健经营,坚持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最早的大豆蛋白生产企业之一,也是行业内第一家主板上市企业,作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山东省“十强”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公司2022年和2023年连续两年入选全国农业企业500强榜单。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形成从大豆收储、低温豆粕和大豆油加工到大豆蛋白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完整的产业链,企业规模不断壮大,为大豆产业振兴和行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公司将坚持“责任、和谐、创新、发展”的经营理念,继续围绕主营业务深耕细作,在大豆蛋白精深加工领域不断拓展,增强企业持续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姓名、与公司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冠玲女士,实际控制人黄瑞华女士,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总经理李广庆先生。

  2.增持主体的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增持主体的持股情况

  

  3.本次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日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 本次增持情况

  1. 公司部分实际控制人于2024年2月7日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计741,2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

  2. 本次增持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前,张冠玲、黄瑞华、李广庆、贾辉、张效伟、高泽林六位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33.90%的股权,本次增持后,六位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34.35%的股权。

  3. 后续增持计划

  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总经理李广庆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A股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增持与后续增持合计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

  (三)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提升投资者的信心,计划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从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票。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

  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具体增持计划如下: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资金来源为增持主体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 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8. 本次增持前,公司六位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33.90%的股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首次增持与后续增持比例合计不超过2%。

  (四)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出现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相关规定。

  3.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积极推进募投项目

  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目前公司“高端大豆蛋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已建设完成并正常投产,二期工程和“年产3万吨大豆拉丝蛋白扩建项目”、“东厂区2万吨分离蛋白扩产项目”正在按计划积极建设中。

  四、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公司注重与投资者的沟通,设立投资者邮箱和投资者电话专线,与投资者保持充分沟通,同时通过上交所“e 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电话交流以及反路演等各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与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树立市场信心。

  五、持续评估改进行动方案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公告。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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