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4-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福恬医院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江苏福恬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恬医院”)在500万元授信额度内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常州分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南京银行常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Ec156312401270011295),具体内容如下:
1、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2、保证人: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江苏福恬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债权:债权人依据主合同为债务人办理具体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贷款承诺、承兑、贴现、商业承兑汇票保贴、证券回购、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保函、透支、拆借、担保等表内外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本金。债权人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为债务人办理的包括但不限于保函、汇票承兑、汇票保贴、汇票贴现、信用证、衍生品等授信业务,债权人于债权确定期间之后实际发生垫款的,亦属于合同项下被担保主债权。
5、保证担保范围:被担保主债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各笔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延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延期协议重新约定的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及主合同之约定提前实现债权或解除主合同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额(含本次担保额度)为3,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4%。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对子公司进行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
公司除上述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与南京银行常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Ec156312401270011295)。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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