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1187 证券简称: 欧圣电气 公告编号: 2024-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欧圣电气”)于 2024 年 2月 7 日收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WEIDONG LU先生《关于提议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WEIDONG LU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WEIDONG LU先生
2、提议时间: 2024 年 2 月 7 日
3、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人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投资信心,促进公司股票价格合理回归内在价值,同时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WEIDONG LU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
三、 提议内容
1、提议回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披露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
份,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相关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含);
6、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WEIDONG LU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截止本公告日,提议人WEIDONG LU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WEIDONG LU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审议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董事会上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就上述提议内容认真研究,讨论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股份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 备查文件
《关于提议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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