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1 股票简称:华锡有色 编号:2024—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3年4月至2024年1月期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定期报告、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公告和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公告中,因对股东的股份性质认知有差异而填写错误,现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信息为准进行更正。本次更正不涉及财务报表的调整,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一、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更正前:
“二、股东信息”中“(二)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的部分内容:
单位:股
更正后:
“二、股东信息”中“(二)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的部分内容:
单位:股
二、2023年8月25日披露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更正前:
1、“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中“一、股本变动情况”的部分内容: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 股
2、“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中“二、股东情况”的部分内容: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更正后:
1、“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中“一、股本变动情况”的部分内容: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 股
2、“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中“二、股东情况”的部分内容: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二)《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更正前: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中“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更正后: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中“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三、2023年10月26日披露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一)《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更正前: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更正后: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二)《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更正前: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更正后: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四、2023年10月31日披露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更正前:
“二、股东信息”之“(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的部分内容:
单位:股
更正后:
“二、股东信息”之“(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的部分内容:
单位:股
五、2024年1月16日披露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暨无偿划转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等公告
(一)《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暨无偿划转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更正前:
“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安排”的部分内容:
限售承诺与其他承诺的承继:乙方取得标的股份后,将继续遵守甲方对于标的股份已作出的限售承诺。除上述限售承诺外,甲方作为股东向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的相关承诺事项在本次无偿划转事项完成后将由乙方承继。
更正后:
“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安排”的部分内容:
承诺的承继:乙方取得标的股份后,将继续遵守甲方对于标的股份已作出的锁定期安排。除上述承诺外,甲方作为股东向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的相关承诺事项在本次无偿划转事项完成后将由乙方承继。
(二)《广西华锡有色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和《广西华锡有色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更正前:
1、“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的内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南化集团持有华锡有色75,248,058股股份,占华锡有色总股本的11.90%,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注:系2023年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南化集团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为18个月);北部湾港集团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 “五、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的部分内容:
限售承诺与其他承诺的承继:乙方取得标的股份后,将继续遵守甲方对于标的股份已作出的限售承诺。除上述限售承诺外,甲方作为股东向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的相关承诺事项在本次无偿划转事项完成后将由乙方承继。
更正后:
1、“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的内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南化集团持有华锡有色75,248,058股股份,占华锡有色总股本的11.90%,均为无限售流通股(注:系2023年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南化集团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为18个月);北部湾港集团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五、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的部分内容:
承诺承继:乙方取得标的股份后,将继续遵守甲方对于标的股份已作出的锁定期安排。除上述承诺外,甲方作为股东向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的相关承诺事项在本次无偿划转事项完成后将由乙方承继。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余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核对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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