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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24-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的通知,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2月7日(星期三)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吴光权、杨高宇、王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尹可非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内容详见2024年2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何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财务总监及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此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毓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非独立董事增补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鉴于本次仅提名一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因此无需采取累积投票。

  内容详见2024年2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调整财务总监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2024-04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中的附生效条件安排:如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刘毓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则董事会同意相应增补刘毓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调整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何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财务总监及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此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刘毓女士任公司财务总监,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简历附后),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内容详见2024年2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调整财务总监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2024-04号)。

  五、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4年2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5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二月八日

  附:简历情况

  刘毓,女,1971年11月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深圳女报杂志社财务主管,深圳女报杂志社副社长,深圳市五洲宾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刘毓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在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毓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24-04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财务总监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工作调整,何飞先生提出辞去所担任的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财务总监及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后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何飞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至本公告披露日,何飞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对何飞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1、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毓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本次非独立董事增补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2、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毓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八日

  附:简历情况

  刘毓,女,1971年11月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深圳女报杂志社财务主管,深圳女报杂志社副社长,深圳市五洲宾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刘毓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在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毓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24-05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28日(星期三)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中的任意时间。

  (五)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六)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的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2月21日(星期三),B股股东应在2024年2月21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2月21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3号深纺大厦A座六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特别说明:

  (一) 第1、2项议案已经2024年2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3号)。

  (二) 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参加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特别决议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 第2项议案只选举一名董事,本次会议不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三、现场会议登记及会议出席办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3号深纺大厦A座六楼

  邮政编码:518031

  联系电话:0755-83776043

  指定传真:0755-83776139

  联系人:廖欢

  (三)登记时间:2024年2月27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四)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它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八日

  特此公告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45”,投票简称为“深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3:00中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证券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种类:□ A 股   □ B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本人/公司(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注:委托人应决定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投票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 内划“√”,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则视为授权委托股东对该授权委 托无效。如未选择的,视为全权委托受托人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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